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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
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流程实施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在积极设计品牌标志,但是大都如前所述将之视为一个较为简化的过程。其结果是,所设计出来的品牌标志或不能识别其所代表的城市,因而并未对该城市品牌认知和品牌形象强化产生任何作用。结合本文前面对设计流程的分析,我国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的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首先,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应该是一个动态过程、反馈过程和循环过程。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属于战略规划范畴,城市旅游发展战略愿景是最根本出发点,定位则是其基础,对不同参与者的调研是其起点。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是一个贯穿在城市旅游营销和管理中的持续进程,其基本动力是城市旅游的战略愿景和目标市场的需求。基于目标市场需求满足是城市旅游战略愿景之实现途径这一现实情况,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中应该特别注重目标市场特别是重点目标市场的参与、协作。

其次,城市旅游品牌标志设计不同阶段的主导性参与主体有所不同,四个阶段分别是:标志拥有者、标志设计者、标志接受者、标志拥有者。这里的主导性是从主体在进程中的重要性程度来界定的。第一阶段中,整个品牌标志设计的动议、调研、概念创意等都需要由标志拥有者(实际行动者一般是旅游目的地管理组织)来发挥主要作用;第二阶段中,标志设计者当然是设计任务的承担者和进程的主要推动者;第三阶段中,作为品牌标志的最终受众,标志接受者对方案筛选、确定拥有最终发言权;第四阶段中,标志拥有者要主导监测和评估,并推动标志维护、发展、修改、重新设计等决策和实施。当然,在任何阶段其他主体都不能被排除在行动之外,他们都要以主动或被动方式参与该进程。而且旅游行政部门在整个品牌标志设计中一直都是组织者和协调者,标志接受者则是整个过程中的核心参照主体。

同时,实际工作中旅游行政部门要从战略管理或营销战略的角度来认识设计或重新设计品牌标志问题,循环过程并不是说要不断地重新设计品牌标志。虽然国外某些城市的经验表明,城市需要阶段性地更新自己的旅游品牌标志以维持一个新鲜的和现代的外观,但是,为防止忽略原有标志的内在优势和已经形成的品牌资产,避免引起受众的混淆,一般应采用渐变的方式改变城市旅游品牌标志。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向市场推出和传播新的品牌标志本身也是一项需要耗费大量资金的艰巨任务。

因此,城市对重新设计品牌标志问题要特别谨慎,要全面考虑四个参与主体的评估意见和建议,只有“必须”时方可实施。当然,这也要求尚处在品牌化初期阶段、还没有推出品牌标志的城市要特别重视初始品牌标志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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